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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你要不要试一试87(1 / 2)

“无头尸的真凶,是你,对不对?”

李莲花眉目冷若凝霜。

“可是呢,你把这一切,都嫁祸给了你最好的朋友。”

那实为无心槐的迷香,就是巫尔焦给仇不平的。

一个说要帮他复仇。

一个信以为真,因而在拿到药的那一刻,连查验都没有查验。

至于面皮和衣裳这两项技艺,仇不平也只教给过巫尔焦。

那是五年前,在血域的时候,他遇到了被追杀的巫尔焦。

自己当时,也在躲避严莫华的搜捕。

可谓同是天涯沦落人。

两个人不期而遇,而后携手患难。

他便把那技艺,传授给了“朋友。”

可是万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在同过生共过死的情谊上失足。

“你不是赌上性命,也要与他共进退。”李莲花点出来。

“你是早就料准了他的信任,来致他于死地。”

昨日破晓的一幕幕,全都是戏。

巫尔焦要的,就是仇不平为他开脱的话。

就像单孤刀假死一样,要的就是,李相夷为他报仇雪恨的不死不休。

“看来,”他透过那话,知晓了些什么,“你去找过仇不平。”

“想来,还有点情分。”

要不然,也不会知道这些东西。

“你如此设计,可曾有一丝一毫,惦念过他对你的救命之恩?”

李莲花沉声问。

巫尔焦短暂地滞了滞,目光有些扩散。

几秒后问,“他还在柴房吗?”

李莲花没有答他的话。

巫尔焦意会,“这样也不错。”

“带着伤与恨活着,总比稀里糊涂死了要好。”

李莲花眸光一动,他说不上,这两种情况,哪一种比较好。

“不过,”巫尔焦又道,“我也没什么可后悔的。”

“救命之恩,何尝比得过自己重要。”

李莲花不欲与他辩解什么。

人的信念,总是有所不同的。

幸好的是,仇不平走了,不必听到这话。

他调转话锋,问起无头尸案来。

“你挑选的目标,是依照头盖骨来选的吧?”

刚佯装躺地时,巫尔焦就对他的头骨,东捏捏西捏捏的。

嘴里还念念有词,说他头盖骨长得圆长得好之类的。

虽然他从来不关注,自己的头盖骨长得怎么样。

一个正常人,谁没事研究自己的头盖骨呢?

又不是仵作和大夫。

但巫尔焦看起来,好像对头盖骨,有着非同一般的“兴趣”。

而且一眼就能观察出来。

实际上,刚来武林大会那天,在客栈吃饭时,李莲花感觉到的,盯着他的视线,就是来自巫尔焦。

他在挑选一个,完美的头盖骨。

这也难怪,为何死者男女老少,高矮胖瘦都有,且美丑不一,难以找寻到共同之处。

因为他的选择标准,是一个极偏僻的赛道。

说来,他后面也相中了李相夷的头盖骨。

然经历过一天的武林大会后,他决定放弃。

还是李莲花这种书生似的,比较好对付。

谁知道呢,这书生如此具有欺骗性。

思及此,他盯着李莲花的脑袋,又想象起,那脑袋剥开皮以后,会得到一只多么圆润漂亮的头盖骨。

可惜,这样的头盖骨,近在咫尺,又得不到手。

实在抓心挠肝。

他先是高兴地翘起嘴角,而后暴怒地龇起牙来。

那口生硬尖利的钢牙,诡异而危险。

又似乎,带着对原生牙齿失落的痛。

他磨了两下牙,脸上露出愤恨的表情。

“头盖骨,”桀桀的两声笑,“我也有个完美的头盖骨。”

“梆梆,当当……”

他目光穿过树隙,望向暗沉天空中的月亮,嘴里发出奇怪的声响。

“梆梆,当当——”

月华光洁而伟大的洗礼下,木槌一下一下地,敲击着一个莹白的,圆滑的东西。

一只头盖骨。

在血域的喀兰小国,住着一群达乌汗人,延续着一种古老的习俗。

每年九月月华最盛那天,都要前往神山,举行重大的祭祀。

当然,那些辉煌隆重的祭祀,属于高高在上的老爷。

奴隶是没办法参与的。

他们负责祭祀的所有准备工作,祭祀一到,便会被驱逐出神山,省得卑贱的灵魂,玷污神山与神灵。

唯一有点参与感的奴隶,就是那些头盖骨长得好的。

他们被自家老爷选出来,命人切掉头颅。

然后用特殊的药水,腐蚀掉皮肉头发。

得到头盖骨后,撒过三遍格桑花,去掉奴隶独有的污秽。

之后令工匠打磨抛光,镶上金嵌上玉,成为神圣的祭祀法器。

那些老爷盛装出席祭祀大典,在神山五彩斑斓的经幡下,敲击头盖骨以通神灵。

谁家的头盖骨最多最好,敲击出来的声音最动听,神灵就会越庇佑他。

梆梆当当,巍峨的神山,到处都回荡着那样的声音。

虔诚地呜咽着。

信奉地哭泣着。

巫尔焦差一点,就成了那样的声音。

他是一位老爷家的奴隶。

五年前九月前夕,老爷选中了他。

他被人押着,押到每个达官显贵家,都有的闸刀面前。

他瑟缩地盯着刀,又漫漫地想……

也许死了,要比活着好。

活着的时候,要干各种脏活累活。

用两块干硬的馕饼撑一天,去牧牛赶羊,去给葡萄埋牛羊粪便腐熟的肥,去广阔的田地里不停地摘棉花……

一不小心犯错,或是老爷家心情不好,就要忍受惨无人道的辱骂责打。

他那满口的牙齿,就是被一颗颗绞掉后,才换的钢牙。

在没换以前,连咀嚼东西都是奢侈。

能咽的,只有流体的糊糊和汤水。

至于身上,是数不清的伤疤。

鞭伤,刀伤,什么伤都有。

层层叠叠垒在一起,他也说不清什么是什么了。

还有一个挥之不去的,从出生起就烙上的,奴隶的烙印。

后来他生生剜掉了,却好像永远也剜不掉了。

若是死了的话,一切的一切,都不必再忍受。

等到祭祀时,能堂堂正正地见到神山,对神灵发出呼唤。

而且,神说,今生的苦难,是来世的光明璀璨。

可是,他又想。

那些老爷,今世的光明璀璨,会转换为来世的苦难吗?

神没有说啊。

神是骗子!

神救不了他!

神也不会救他,不会救千千万万个如他一样的人。

神早就迷失在了,祭坛上供奉的美酒里。

所有的遭遇,所有的苦难,都是老爷们,用神编织的谎言。

他非要当一回老爷,割下他们的头不可!

抱着这样决绝的信念,他逃了。

好在闸刀是吊在院子里的,又偷学了些功夫傍身,逃跑的希望不算渺茫。

他狂奔着,躲藏着,没日没夜。

脚磨得皮肉糜烂,因为奴隶没有鞋穿。

老爷也派人四处搜捕他,还牵来了猎狗。

好在,他遇见了逃进血域的仇不平。

他给他蒙上面皮,套上百变的衣裳,没有人认识他了。

他倒在自由的草地上,一朵格桑花低头。 柔软的花瓣,亲吻他的脸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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