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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就是要当皇帝_分节阅读_第510节(2 / 2)

  嗯,大城王国这个称呼,其实并不是准确的国名,只是当代华夏商人们对暹罗王国当代王朝的代称,取自其首都阿瑜陀耶城,而这个城池的含义翻译过来就是‘大城’。

  因此正式国书以及册封,用的是暹罗王国的名号。

  暹罗方向帝国全面开放市场,帝国商人在暹罗全境内都有着居住以及经商的自由。

  并且帝国国民在暹罗犯法,暹罗方逮捕后只能移交给帝国,根据帝国法律由帝国自行审判,暹罗方不得擅自对帝国国民进行审判并处罚。

  这个就是法外治权……帝国方面对此的理由就是,你们连个正式的法律都没有,随便一张嘴就说我帝国臣民犯法了,这不扯淡嘛!

  再有就是赔款,大楚帝国方面一开始喊出来的一千万是不可能的,大城王国没这么多钱,贷款后分期付款都够呛……为了避免把他们逼得太狠,也是为了给大城王国留下一些家底继续和缅甸东吁王朝打下去,所以大楚帝国方面做出了退让,直接打了个对折,只要五百万楚元。

  为了支付赔款,大城王国方面向大楚帝国财务银行借款,九折交付,利息极高,分期二十年还款,以关税以及其他税收抵押。

  就是开放全面市场、由双方共同制定双方贸易货物的关税额度,帝国货物向暹罗出口,暹罗方的关税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五。

  称臣纳贡、册封、法外治权,赔款以及开放市场外,最重要的当属领土的割让!

  根据双方条约,暹罗王国割让湄南河河口,大约是两岸二十公里宽,并向内陆延伸二十公里的一片正方形区域,共计四百平方公里的地方给大楚帝国作为帝国商人生活居住经商所用,不是租界,而是直接割让。

  这意味着,暹罗最重要的河流湄南河的入海口,直接落入大楚帝国手中,某种程度上来说,帝国依托此地,能够完全掌控暹罗北部区域的对外贸易。

  哪怕是暹罗自家的船只,没有大楚帝国的允许,也不能通过这一段二十公里长的湄南河段。

  因为这地方已经属于大楚帝国的领土了,大楚帝国方面把这地方命名为曼谷。

  同样割让的还有暹罗王国马来半岛的大半控制区。

  本来帝国方面一开始只是是要马来半岛东西各一个港口的,但是后来发现还不如直接要一片地方,然后把两个东西海岸的港口连成一片,后续作为帝国船只在海外航行的时候的补给点,中转站,贸易港之类的。

  既然要连成一片,那么就需要一定的战略纵深,所以干脆要的地方大了一些。

  和暹罗王国方面谈判的时候,在其他方面做出了些许的让步,最终让暹罗王国方面答应了把暹罗王国控制的最南边的一片马来半岛的领土,包括北大年、宋卡以一直到北边的春蓬地区,这一大片区域都转让给大楚帝国。

  当然,大楚帝国为了获得这一片区域,也另外付出了代价,那就是这一片领土并不是采取割让的名义,而是购买的名义。大楚帝国出资五十万楚元向暹罗王国购买了这一片领土,这一笔资金,将会折价为各类枪炮兵器等物资运输到大城王国,用于武装暹罗军抵抗缅军的进攻。

  获得这一片地区后,大楚帝国把这片地方统称为‘北马六甲’。

  双方条约刚敲定,大楚帝国方面就派遣了舰队搭载了一个团的士兵前往马来半岛接管该地。

  如此一来,马六甲海峡区域里在葡萄牙人、亚齐王国、柔佛王国外,也迎来了一家新的势力:大楚帝国!

  先不说后面的马六甲海峡势力的变化。

  且说前方和大城王国方面敲定了条约后,迅速通过通讯舰把条约文本送回帝国金陵城方面,恭请圣裁!

  虽然是全权代表签订的条约,双方也按照条约进行相应的行动了,但是总归还是需要罗志学亲自签署,只有经过罗志学签署批准的条约,在帝国内部才具有法律基础,不然就是无凭无据。

  全权代表,也就是钦差,这要是都能随便签署条约卖国了,帝国岂不是分分钟要完蛋……

  同样的,暹罗王国那边也是,条约还需要暹罗国王批准才能正式生效。

  当双方的君主都批准之后,这份《楚暹曼谷条约》,才会在法律意义上正式生效,当然,在这之前,楚军已经开始撤军,并接管曼谷地区以及北甲地区,并开始修筑要塞、营地、港口,炮台设施。而金陵方面也没有拖拉,收到了条约文本后,罗志学直接批准了。

  并着吏务部在这两片海外领地筹建行政统治机构。

  吏务部方面仔细斟酌后,考虑到东南亚半岛还有一个金兰湾、广宁海军基地、同时还直接掌控了湄公河出海口这一片区域,此外在缅甸也有一个达贡。

  这大小的海外殖民地也不少了,而这些地方除了广宁海军基地距离本土比较近外,其他地方都是远得很,并且都需要依靠海上交通。

  最重要的是,北马六甲地区的面积非常大……

  为此,吏务部方面想要在这里设立一个统管东南亚殖民地事务的机构,这个建议也得到了罗志学的准许。

  毕竟海外殖民地太远,想要直接管辖的话太麻烦,并且殖民地情况和本土是截然不同的,不可能直接照搬本土的行政模式。

  综合考虑之后,租借的广宁海军基地设广宁县,交由广东廉州府代管,毕竟距离近,广宁可就在廉州府的边上。

  其他地方暂时归属新设立的南洋巡抚衙门所辖。

  南洋巡抚衙门,巡抚暂驻北甲的北年,也就是‘北大年’,这地方其实并不是暹罗王国的领土,而是他们的一个藩属国,不过这个藩属国实力很渣水,历史上后续他们会被暹罗王国直接吞并。

  现在则是暹罗王国把宗主权转移给了大楚帝国,而大楚帝国的兵力登陆了后,直接就岸边北大年的土著王室灭了,顺带把当地的名字也改了,改为北年县。

  这是大楚帝国的海外领地,不需要什么藩属国存在!

  而类似北大年这种情况的,还有不少,因为暹罗王国在马来半岛的控制区,不少都是以藩属国的状态存在的,包括以前的马六甲王国也是如此。

  暹罗王国割让这些领土,其实割让的是宗主权。

  而大楚帝国登陆后,清理当地各种反抗势力的时候,直接灭了个干净,要不然的话,后续统治还得面对一堆的藩属国,那得多闹心啊。

  南洋巡抚衙门,将会管辖金兰湾县、湄公河下游的九龙江府、曼谷县、北马六甲地区设北甲府、西甲府两个府、达贡县一共三府三县,巡抚品级依旧为从二品。

  不过南洋巡抚的职权除了传统的行政权力外,还有部分外交、军事权限,这还是因为距离比较远的缘故。

  如果打仗什么的都需要通过金陵方面进行抉择,那么一来一回都能拖上一年半载了。

  不过巡抚虽然有外交和宣战的权力,但是只局限于对东南亚地区的土著国家里的一些中小事务。

  如果是大事,还是需要禀告本土金陵方面的。

  和西方殖民者的外交以及战争,也只局限于各国的东印度公司,不包括西方各国官方。

  设立总督府处理殖民地事务,这也是当代殖民国家的通行做法,其他什么理由都是扯淡,只是因为距离太远,没办法直接管辖而已。

  而宣战后,具体打仗的还是得军方来,南洋巡抚衙门,本身是没有指挥兵力的权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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