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就是各种转移赵姬的注意力,让她把心思放在别的方面。
终于有一天,当赵姬去相府时,远远地看到因为处理了一宿公务而胡子邋遢,脚步虚浮,双眼无神,衣衫不整的四十九岁老男人,以及他胳膊上搂着的十几岁,风华正茂,容颜姣好的小妾。
赵姬:呕。
这一刻。吕不韦那些曾经在她心里聪明,强壮,沉稳,所有有魅力的优点,全部都被打破了。
去掉滤镜之后,他只是一个平平无奇普普通通的四十九岁老头。
看起来不太行。
远远比不上阿珂给自己讲过的轩辕傲天,君墨染等……
而另一边,章台宫长明殿中,当李斯再一次为新王讲史教学时,他在桌案上看到了那位才华远大于自己的师兄韩非所著的书籍。
心中一凛。
嬴政漫不经心地说道:“正好最近姜长史在册印书籍,先生以为,您的字迹,相比韩君如何?”
第50章 人心
作为未来能和赵高一起写字帖的人, 李斯的字写得很不错,布白整齐,稳健匀称, 堪称绝妙。
而韩非的字迹,苍劲峻峭,气势遒劲,和李斯之字是两种不同的风格, 却也并不比他差上多少。
李斯刚和韩非相识时, 将其视作好友,引为知己, 那时的他很喜欢韩非, 觉得自己和韩非之间的情意简直比亲兄弟还要亲密,宛如当年的管鲍之交。
韩非的才学高于李斯, 家室高于李斯,字迹也和李斯不相上下, 就连在学室中听学时,荀子先生都会更欣赏韩非一些, 这是李斯自己都承认的事情。
不承认也不行啊, 毕竟谁都有眼睛和嘴巴,聪明人都能看出来他们俩孰高孰低, 还不如主动承认,起码可以落个虚怀若谷的好名声。
“回大王,”李斯恭敬,谦虚地说道, “臣字迹粗鄙简陋, 不值一提,自认不及韩君也。”
嬴政突然笑道:“先生莫要妄自菲薄, 韩君字迹虽好……”
“但您也不差。”
他只对李斯提及了韩非的字迹,丝毫没有提及韩非的学说,倒是弄得李斯有些不解其中意了。
回想起来,李斯感觉自己这一辈子仿佛都在揣测别人的意思,在上蔡时,他要揣测上级的意思,在兰陵时,他要揣测荀子的意思,来到了咸阳,他又开始揣测文信侯的秦王的心意了。
秦王尚未亲政,相邦依旧权势逼人,李斯要像走平衡木似的,在他们中间反复保持一个平衡。
他自谦道:“大王过奖了。”
嬴政的态度突然热切起来,他转移了话题,赞道:“先生之计真乃奇谋,今晨从传来消息,楚国司败年事已高,又饮酒过度,身子经受不住折腾,已经卒了。”
楚国官员制度和其它六国不同,司败相当于秦国廷尉一职,主管刑狱诉讼事宜,算是一个国家的最高级司法官了,楚国原司败是坚定的反秦党,一直主张六国合纵攻秦。
而接任他的新司败,收取了秦国使者很多的金玉珠翠。
从秦者以利贿之,不从秦者以剑杀之。
秦国的强大,不仅是战场上的骁勇之兵,还有很少被人注意到的,朝堂之间的暗流涌动。
知道自己计谋的第一步已经成功,李斯欣喜不已,默默在心里夸自己厉害,但表面和嬴政还是说了一堆客套话。
其实嬴政很欣赏韩非的学说理论,可他知道自己如今尚未勤政,虽然自己对外一边培植李斯,姚贾等亲信实力,一边笼络蒙骜,王齮,麃公等贵族势力,但真正独掌大权,还尚且需要再等几年。
李斯意识到秦王已经注意韩非了。
荀子先生门下有两人入秦就足够了,秦国的官场很拥挤,不再需要第三个人了。
李斯是一个极度的利己主义者,在没有触碰到自己利益之前,他可以面不改色的将这世界上所有的美名都加诸在韩非身上,可一旦触碰到自己切身利益,即使是损一毫而利他人,亦不与也。
提到韩非,他是真的有些急了。
他不想让秦王注意到韩非之才学,那就只能将自己所有的一切,全部都奉献给秦王,朝秦王表示出自己最坚贞不渝的衷心。
韩非恋韩,不可能为秦所用,那他的才能就和掉落在街道上的尘垢粃糠一样,毫无用处。而自己,对于秦王来说要比韩非好用百倍。
嬴政道:“李卿之于寡人,恰如由余之于穆公也。”
由余帮助秦穆公伐戎王,益国十二,开地千里,称霸西戎。
李斯跪地,恭敬严肃道:“臣愿为大王尽忠竭智,生当陨首,死当结草,以报大王知遇之恩。”
嬴政连忙将他扶起:“李卿快快请起。”
嬴政作壁上观,掌控人心,以权势为饵,财名为诱,总能钓出他想要得到,仅忠于秦王的人才。
沣水,姜宅,堂室内。
又到了每月一次员工聚餐的时候,大家同聚一堂,屋外白雪纷纷,寒气弥漫,屋内灯烛摇曳,温馨热闹。
今日姜宅中来了新的门客,名为豫衡,是位小说家。
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稗官是先周朝的一种小官,专门负责给君王搜集街谈巷语,道听途说,以供省览。因为地位低微,又没有独属于自己学派的救世理论,向来为世人所不耻。
姜珂却不这么认为,小说家之流,常年游走于各国街巷里闾之间,搜集到的情报简直多到无法想象,相当于后世的营销号。
都是人才。
然而,豫横却是个特例,他的祖先并不是朝中稗官,而是一位刺客。
还是一位和荆轲同在一本《刺客列传》中的刺客,叫做豫让。
豫让的名声赶不上荆轲,并不是因为他实力不如人,而是他刺杀的对象知名度远远比不上秦始皇。
春秋末年,晋国公族势力衰微,权利都掌握在六位氏族手中,豫让先后侍奉过范氏和中行氏,后来这俩家都被灭了,于是他就去做了智氏的家臣。
智氏的家祖智伯特别尊重宠幸豫让,把他当做自己的心腹看待。
后来智氏也被韩赵魏三家联手给灭掉了。
因为赵家是灭智的主谋,豫让认为“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智伯是他的知己,所以他愿意为赏识自己的智伯献出生命,去刺杀赵家的家主赵襄子。
他几次三番想要刺杀赵襄子,皆未果。
后来干脆用漆涂身,使自己的皮肤红肿流脓,像是生了赖疮,又生吞炭火,弄哑嗓音,再改变身形到豫让亲人都认不出他的地步,抱着必死的决心再一次去刺杀了赵襄子。
不出所料,又失败了。
赵襄子非常赞美他的义气,于是脱下自己的衣袍送给他。豫让将衣袍当做赵襄子,用匕首刺了几下,也算是完成他当初说要替智伯报仇的心愿了。
豫让心愿已了,干脆仰天长叹,直接将匕首刺入自己的心脏,自杀了。
作为豫让的后人,豫横这些年来一只隐姓埋名,没敢暴露自己的真是身份。
毕竟当初自己老祖宗要报仇的那三家现在都成了王族,司马迁写史记的时候,三家的坟头土都老高了,所以可以使劲夸,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但现在,还是收敛着点好。
豫横不像李斯那样有野心,在哪里都能呆,正好沣河距离咸阳门口近,他就来找姜珂了。
屋内其余农家,墨家,医家等人经过两年的磨合相处,已经熟识,姜宅内又不像其余贵族府邸那般规矩众多,只要大家开心就好,因此刚开筵席不久,大家就已经相互推杯换盏,有说有笑,其乐融融的,好不热闹。
豫横刚来,还有点不太习惯。
但姜宅门客都不是什么搞小圈子霸凌别人的人,言语动作之间对他都很热情。
冬日的天黑得格外早,膏烛之亮朦朦胧胧的,并不是十分明亮,尽管已经命仆婢们多加了十数只膏烛,可效果却并不理想,光线依然昏黄晦冥,看不太清楚。
其实,凛冬,雪夜,筵席,明烛,这几样聚在一起怎么看都是个十分温馨的场景。
但豫横却意识到了不对劲儿。
为何诸位桌案之上全部都是粗陶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