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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女娲05(1 / 2)

  嬴政那句话又在系统脑子里回荡了一遍。

  “秦国历代先君——”

  系统恍然闻见了血腥气,正冲天而起。

  春秋战国,六世余烈,秦国历代先君的野心和烈血,就在这些遮天蔽地的旌旗中,扑面而来。

  之前系统并没有刻意翻阅过秦国的历史。

  但这一刻他忽然觉得有点懂了这个陌生的国度。

  ——

  这一年李斯还很年轻,正客居在咸阳城外一座小村落里。

  主人家的府邸破败——算了还是说实话吧。

  所谓的主人家根本就是一户黔首,自然也住不起所谓的府邸,只有一座普通的民居。

  主人一家住在大屋里,李斯住在偏东的一座小屋里。

  据说从前是主人家用来养猪的地方,后来男主人生了病,就把猪卖掉换钱,用来从咸阳城的医那里买汤药吃。

  后来男主人病好了,也从咸阳城里长了些见识,索性不再养猪,而是修整出来一座小房子。

  专用来赁给像李斯这样的年轻人:想要在咸阳城拼一把富贵,却又囊中羞涩,住不起咸阳城中的房子。

  这样的住宿条件当然称不上好,说一声很差劲倒比较贴切。

  李斯原本也不至于沦落到如此的境地。

  他生性聪颖,是郡吏出身,曾经跟随荀子学习儒家治国的方略,后来又转投法家的门墙,但跟随的也是有名气的老师。

  按理说像他这种年轻人不应该缺钱,但李斯不久之前干了一件大事。

  他买通了一条路,通往秦相吕不韦的桌案,往上递了一份自己编撰的帛书。

  秦国先王崩逝不久,继位的新王年幼,据说只有十三岁,一国朝政几乎都掌握在吕不韦手中。

  能联通到这种大人物的路,说是青云梯、登天路也不为过,其中价值不可估量,相应的价格也不可估量。

  为了买这条路,李斯掏空了自己全部的积蓄,卖掉了身上能卖的全部东西。

  这也证明了李斯对那份帛书充满信心,他相信只要吕侯能看到那份帛书,他的青云直上,便指日可待了。

  然而残酷的是,他的希望似乎要落空了。

  李斯在这曾经的猪圈里苦等了一天,一天,又一天。

  那份帛书如同石沉大海一般渺无音讯。

  身上的钱全部都已经花光了,又已经欠了主人家三天的房费。

  万幸李斯养得一手好鸡,勉强能求得主人家宽限他几天。

  但如果再这样下去,会养鸡也没用了。

  是以李斯现在正面临一个残酷的抉择:

  要么去主人家的田地里劳作,以求得主人家再宽限几天。

  要么就承认这趟来秦一败涂地,灰溜溜拍屁股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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