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小说尽在智能小说网!智能小说网手机版

小说首页 > 玄幻奇幻 > 天道弃我,那便噬天 >第133章 悲催的小金 行程中断133(1 / 2)
  • 手机阅读本书

第133章 悲催的小金 行程中断133(1 / 2)

小金最终还是没有逃脱林无道的魔爪,在被迫和林无道“切磋”了一番后。

此时满身伤痕的小金,这一脸委屈的躺在林无道的身边。

“主人你这下手也太狠了吧,我都快被你打残废了,我下次再也不和你切磋了!”

小金感受着自己身体上的疼痛,大声抗议着林无道的暴行。

听见小金的抗议,林无道有些心虚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小声的辩解道:

“哪有你说的这么严重,我只是为了测试你的实力才和你切磋的,况且我还是把力量压制到和你同境界切磋的,怎么可能把你打残废。”

“刚开始是这样,可是主人你后面突然就提升了自己的力量,然后你就开始虐我了。”

听见林无道的辩解,小金顿时更委屈了。

林无道之前确实是压制到同境界和它打的,虽然照样被林无道按在地上摩擦,但起码依靠它现在的身体强度,不会有太大的疼痛。

可打着打着,在一拳将小金击飞后,林无道忽然对着它说了一句,要帮它测试一下它现在的极限在哪里。

当时小金在听到这话的一瞬间就感觉到了不对劲,可还不等它开口拒绝,林无道就已经迫不及待的冲了上来。

在之后,没反应过来的小金当场就被林无道抓住了尾巴,下一刻,小金的整个身体就被林无道甩了起来。

并且林无道在甩动小金的身体时,还不忘让它和地面来点“亲密接触”。

刚开始的小金还试图反抗,结果发现自己根本无法挣脱林无道的手,再加上身体被不断的甩动,它的脑壳子都晕晕的啦,还提什么反抗。

接下来,洞穴中就只剩下了小金身体被不断甩动的破风声,以及身体被碰撞时发出的惨叫声。

这一切小金都牢牢的记着,它发誓,下次再也不会相信主人的话和他切磋了,和主人这种战斗力变态的人切磋,这不是要它的小命吗?

可是刚硬气起来的小金,突然想起自己和林无道是主仆关系,他让自己干什么自己都无法拒绝。

想起来这一点的小金顿时感觉生无可恋,一脸绝望的瘫软在了地上。

“那是意外,意外。”

看着小金那生无可恋的表情,林无道的内心有些小小的愧疚。

本来林无道是打算就只和小金同境界切磋一下,但是在和小金的切磋的过程中,林无道渐渐的兴奋了起来。

因为他发现小金的战斗力也十分强悍,之前林无道在同境界根本没有敌手,大多数都会被他一招秒掉,稍微强一点就是两三招。

可是在他向小金发起攻击时,他发现小金居然能挡住自己很多招,虽然小金依旧被林无道死死压制,林无道也没有用比较强的手段。

可是在同境界内,能在林无道手下撑这么久的,到现在为止就只有小金一个。

这让当时的林无道兴奋不已,在和小金交手的过程中,林无道渐渐知道了小金现在的实力信息。

处于二阶中期的小金,肉身力量居然高达1200虎力,并且肉身强度也不错,林无道随意打了几拳都没有破防。

再加上小金那还没有展示出来的天赋技能,当时林无道就稍微估测了一下小金的实际战斗力。

经过他的一系列计算判断,林无道得出的结果是,二阶中期的小金,可以猎杀一些较弱的三阶初期魔兽。

得到这个结果的林无道对小金十分满意,能够越一个等级战斗,小金的天赋和血脉强度都十分强悍,值得林无道大力培养。

也就是这个时候,林无道想着给小金上点压力,看看小金的极限在哪里。

说干就干,林无道瞬间将自己的修为提升到了神海七重天,看着小金面对自己的忽然提升实力呆滞在那里。

林无道没有丝毫犹豫,瞬间就冲了上去,之后就是小金被林无道暴打的场景。

想到这里,林无道从自己的纳戒中掏出了一株恢复血气的三阶灵药,缓缓递给了躺在地上不肯起来的小金。

“好啦,这次是我有些不讲武德,下次我们切磋的时候,我肯定不会这样的,你先将这株灵药吸收了,恢复一些伤势,我们也快要离开这里了。”

说完这句话,林无道抬头看向洞穴的出口,他在这里已经待的太久了,也是时候要离开了。

小金接过林无道的灵药,它在听见林无道说下次解锁绝对不会跟这次一样时,内心中想着这还差不多。

可突然它转念一想,下次切磋?小金顿时意识到这是林无道给它挖的一个坑,刚想开口求饶的小金,在听见林无道的下半段话后,还是默契的没有说话。

小金知道林无道肯定会离开这里,它也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

所以在林无道提出要准备离开远古密林时,它没有任何的废话,瞬间接过林无道递来的灵药一口吞下,开始炼化吸收。

小金本就就只受了一些皮外伤,就算林无道不给它灵药,它再过一会儿也会完全恢复。

林无道自然也知道小金的恢复力,但还是给了小金这株灵药。

小金很聪明,他明白,这是林无道为了弥补它刚才被自己暴揍的事,所以它也没有犹豫的就接下了。 小金的恢复速度果然很快,在吞下灵药一会儿后,它身上的伤势转眼间就痊愈了,看起来就和没受伤过一样。

小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章节目录,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
查看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