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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乖一点52(1 / 2)

  带点距离感,有试探,说话带点刺,礼貌又克制。

  就连落在指节上的,用发丝临时编缠的戒指,也能算真的。

  因为她们结婚仓促,盛岚不愿意,她也以事业上升期为由说服了她妈妈,两人没摆酒,没邀请亲朋好友,更不会去精心挑选一对婚戒,成全某种浪漫。

  陆雪吟盯着盛岚手指看了会儿,想到了很久之前的一次相遇。

  她当时还在大学,学费生活费压力大,加上妈妈身体不好,她又拒绝了几个Alpha的追求,找兼职频繁受挫,生活很拮据。

  当时还是她学姐的姜凌跟她说,“就你这张脸,去乌庄当群演,一天八百块不是问题。”

  外貌太盛,对于家境普通的陆雪吟来说不是什么好事。

  初中以前,她很受欢迎。

  初中以后,她时常被孤立。

  有人对她示好,即使是女性Omega,也会被人说接近她的目的不纯。

  学生时代,大家脸皮都薄,经不起这种猜测,久而久之,她一个朋友都没有了。

  高中时变本加厉,大学为了不离妈妈太远,留在本市,环境没改变分毫。

  她虽不说,但对身边人都有很大的警惕心。

  姜凌让她去乌庄,她一边心动,一边也害怕是陷阱。

  所以她含糊着说考虑考虑,实际隔天放假,她就穿了她妈妈的旧衣服,把自己手、脖子、脸,都抹得黑黑的,把自己弄成了只有个身材背影能看,回眸一笑,要吓死千军万马的丑样子。

  她性格不擅长主动,又把自己最大的优势抹除,那一天不出意外,很不顺利。

  犹豫挣扎要放弃的时候,她被人叫了一声。

  不是当群演,是帮忙跑腿。

  到三条街以外,买一杯冰冻过的老酸奶。

  给了她五百块。

  那时陆雪吟还不知道那是盛岚。

  幼时记忆已经模糊,长大以后,两家鲜少往来。

  来往也是她妈妈做主走动,不会带她过去,怕盛家包的红包太大,她们还不起。

  后来陆雪吟还是因为来钱快,进了娱乐圈。

  有留意过圈内人,没看见过曾经在乌庄打扮性感前卫的漂亮妹妹。

  还说娱乐圈不缺美女,所以各方面都显得残酷。

  在她声名鹊起时,盛岚参加了选秀综艺。

  出道即顶流,远超陆雪吟当时的影响力。

  后来,两人同在一个圈子,几乎没有任何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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