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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火水未济79(1 / 2)

哲别。

对的,是哲别。

不说的话我就要把他忘了。

在哲别年轻的时候,算是他这一辈子最快乐的时候,那时候他是草原最优秀的射雕手,他有两个媳妇,三个儿子,白天就是骑马放羊,策马奔腾,来去随心,夜晚围着篝火跳舞唱歌,然后在一场大醉之后痛快睡过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样的日子好不快活,然而,现实是残酷的,快乐也是短暂的。

突如其来的一场白灾,让昔日友好的部落反目成仇,敌人夜袭。然后哲别就连夜被迫逃离,喝了太多酒的他什么都做不到,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妻儿惨死,他的部落在一场大火中被焚烧殆尽,昔日亲朋好友的惨叫从此每个午夜都出现在他的梦里,让哲别从此再也没有一个好觉。

哲别很想报仇,多次刺杀但是失败,然而他的仇人成了草原上的新王,手底下能人辈出,而且获得了中原的册封,他再也报不了仇,新王也担心他的复仇,派遣无数高手追杀他,他被迫离开了草原,但是神州中原,却只把他当棋子,从来不讲信用,随着时间的流逝,他感觉到距离复仇成功了越来越远了。

飞仙坊明月楼。

“你们这些中原人都喜欢玩这些虚的。”

哲别一身汉服打扮,看起来是个中原人,但是一张口就暴露了自己草原人的身份。

他的对面是一个身穿锦袍的翩翩公子,手里拿着一把扇子,腰间还有一块玉,乍一看,就是一个河洛风流才子。

他的名字叫做萧遥,河洛城唯二的五星杀手,就是他和何时了,杀手伪装不错吧。

桌子上摆了很多菜肴,下面有数十个歌姬翩翩起舞,旁边还有一个十六人伴奏团,好不热闹,这里是闹市,确也是商议机密事物的好地方,毕竟,没有人会想到这里谈事情。

“如此美景美人没事,兄台看起来没感觉啊。”

“我还是喜欢草原上的风景,我听说你们有句诗词,怎么写的,敕勒川,风吹什么的,我生来就属于草原,我是草原上的雄鹰,那里才是我的故土,中原虽好,却不适合我这只雄鹰。”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这首诗很简单,萧遥记得,然后说了出来,然后又唱了出来,总一种和楼下截然不同的调子。

“你是?”

哲别听到了他许久没有听到的曲子。

“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萧遥随即唱起另一首歌,曲子感人肺腑,使歌者伤心,听者流泪。

“这调子,你是狼族人。”

“是啊,一百多年前,我们原本是一家人。”

“没想到这里居然还能碰见狼族的人。”

“兄弟。”

“兄弟!!!”

哲别好久没见到自己人,两人双手紧握,执手相伴泪眼,一时间感慨万分。

草原有很多部落,许多年前一起信奉长生天,后来分裂了,分别以雄鹰和金狼做图腾,百年前,狼族整合草原南下,一度占据神州大半,建立金狼王朝,是草原上公认的英雄,可惜当然的金狼王病逝了,十万狼族精锐被本朝太祖北上围歼,残余势力北逃西窜,从此消失在历史中。

哲别的祖辈也曾随着金狼王南下,因为作战勇敢,箭术超群,屡立大功,所以金狼王赐名哲别,哲别后死于火炮。

紧接着两个人然后拉关系,没想到对上了,萧遥祖上是金狼王王后的部族,金狼王病故后退回草原,太祖派兵三路杀入草原,伏尸百万,血流千里,草原被迫称臣,割地赔款,一部分人改姓,萧遥就是这一脉。

“所以,你这次找我是什么事情?”

哲别在中原还是学到一点东西的,他是个聪明人,要是不聪明早就死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里了。

“不是我,是我们。”

“你们?”

“是我们。”

“我们?”

“对,我们,草原上勇士们在神州生活不易,我们聚集一起抱团取暖,互相帮助,我们,是一个组织。”

“这,我怎么没听说过。”

“大都会,一个容纳草原英雄的组织。”

“真的假的?这么多年我怎么没听说过。”

“中原人看起来把我们当自己人,实际上从骨子里歧视我们草原上的人,所以这些年我们隐藏在暗处,还记得吗,你被追杀的时候,偷偷带你过关的那位草原商人屈孙,就是我们的人,后面你遇到一系列困难,也有我们的手段,最近一次蓬莱刺杀,也是我们替你收尾,不然朝廷那些疯狗鼻子,早就抓到你了。”

“那,兄弟你这帮了我很大的忙啊。”

“都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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