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这些日子以来,总隐隐地觉得她对他没有那么喜欢,或者说,喜欢是有的,只是没有那么爱。女孩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仿佛对他不够放心,像是害怕受伤一样。
他吃不准,只能先等着。
他有很多的耐心,他也等得起。
这并不是要玩什么纯爱,也不是要当个纯爱战士。
只是这个姑娘对他来说,实在太特别了。
那么小就认识了,是跟在他身后的乖乖小青梅。长大一点相遇时她才念初二,他染了一头烟灰色,在酒吧拿桌球杆打了个嘴欠的人,从派出所出来,走在栽满香樟的路上,他一眼就认出了她来。而这姑娘似乎也认出了他,再次遇到便热情地叫他去她家吃饭,后来得知他睡酒吧还叫他去她家住……
母亲去世后,他有段时间对什么都不在乎,但她却一次又一次地让他触动过。
正是因为太特别、太重要,总担心聪明又淡定的她还不够喜欢,他才不敢贸然地前进。
却从来没有想过,她会偷偷地喜欢他那么多年。
那么多年的暗恋,却从来没有留下蛛丝马迹,这得藏得多深?
仅是他觉察到自己动心到离开白霞,不过才两个月,都能让他在异国他乡时不时想起她。而她暗恋七八年,得有多动彻心扉?
可他却把她留在原地几年不闻不问,却在重逢之后大言不惭地要做她对象。
想到这点,男人心中的愧疚感与亏欠感便无以复加。
除了把自己给她,想不出更好的表达。
……
他捏了下她纤细的脚腕,凑到她的耳边,说了句:“宝宝,哥哥会好好爱你。”
低如琴弦的声音,让沈竟夕心中一颤。
可是很快,她没工夫发表什么感触,疼痛感让她的生理性泪水都溢出了眼眶,身上也泛起了一层薄薄的汗。胡乱的挣扎不得其法,身子也不由自主地开始颤抖。
“许渡,不要,疼。”她的哭腔已经不受控制。
低低的一声呵:“乖,忍忍。”
他拿着她的手,放到了他的脖颈处:“乖乖抱着我,要是疼,就喊出来。”
男人的力道永远不要低估,沈竟夕只感觉仿佛是一把利刃贯穿而来,生生将她劈成了两半。伴随让她不适的哭腔声,她的手指用力按在他背上,几乎要挠出伤痕。
额头的汗浸湿了发际,这才明白他刚才说“待会儿别哭”,不是恐吓与威胁,而是一句平实的描述。
呜呜呜……
可是,真的太疼了。
呜呜呜呜……
*
最难熬的一段路走过之后,沈竟夕发现灯光也变得旖旎了起来,而此时的她,正好被他扶着坐起来,有力的臂膀抱着她,结实的身体拥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