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茴闷声点头,“知道了,哥。”
临走前,丁茴又看了眼那控洞洞的门锁,“哥,明天放学咱们找人安一个新的吧?”
周祈却摇头,“你不用操心,这个我来解决。”
“好吧。”
最后丁茴在周祈的目送下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回去的第一件事,先是把从周祈那里拿来的钥匙放进书包里藏好,然后才窝在床上,脱下袜子观察自己的脚面。
她的脚丫不大,但是肉乎乎的,每个指节都是粉嘟嘟的肉肉。
李静总说她的四肢身材都像了她爸,连脚丫子上的那些肉都一模一样,也因为肉乎乎的脚,丁茴很不喜欢穿凉鞋,她总觉得夏天的时候,其他人露出来的都是细瘦纤薄的脚丫和脚趾,只有她是肉乎乎的,她觉得别扭。
此刻粉白的脚面上赫然留下着一道两厘米长的红痕,周边的皮肤还有些肿,丁茴凑近看了看果然看到红痕上面有一道细小的口子,因为口子不大,渗出的血丝算不上多,刚刚她差点没看见。
她轻轻松了口气,因为没有淤血,就不用在周祈面前脱下袜子,这样他就看不到自己的脚了。
后来很多年后的丁茴想,当时的自己有这种想法,大概是青春期一些奇怪的自尊心作祟。
那时的自己总是期望着能够展现出自己都是完美的,却忘了,人生在世,从没有完美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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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向都是在无声无息中流逝的。
等丁茴发现周祈的房间安上新锁的时候,距离学校的艺术节还有不到一周的时间。
这期间,她已经选好了自己要代表班级登台演出的曲目,她决定弹自己去年用过的考级曲目《天山诗画》,但这中间隔了一年时间,她都没有再练过这首曲子,前段时间还能偷一偷懒,现在随着时间越来越近,难免焦急紧张。
以至于丁茴现在每晚回到家,都是先练两个小时的琴,再去写作业,这也就导致她睡觉越来越晚,第二天早上又要和周祈一起上学,直接困得晕头转向,每每到达金秀的店,有时候刚打完招呼,人就已经躺在床上睡着。
周祈甚至有时候都怕她坐在自己的后座上睡着,于是就直接勾住她的胳膊挂在自己的腰间,让她半抱着自己,要是实在困了,就让她靠在自己身上眯一会儿。
起初丁茴还不好 意思,直到有一次实在是困得不行,直接靠在他的背上睡了过去,等自行车冲下坡刹车时,她才因为惯性而醒来。
同样,周祈也在把她送到休息室后,不止一次地在她睡着时给她盖被子,只是彼时的丁茴已经睡着,根本不知道,
金秀刚开始看到这一幕,还要唏嘘感叹一下,到了后来,次数多了,她反而觉得周祈还真有点当哥哥的样子了。
每当听金秀说,阿祈长大了,知道照顾妹妹了,其实周祈心中都有种莫名的烦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