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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时候他每天要走二十里路去县城上学。边走手里边拿着笔记本子翻看,一旦冒出什么灵感立刻就在田埂边上蹲下,垫着石头记下来。几年积攒下来,零零散散写了不少散文小说。

他周围的同学都和他是差不多家境出身,往往读完了小学或者初中就要辍学回家帮干农活,偶尔翻翻他写的东西,也多半是当做聊天笑侃的谈资,从来没有人认真看过。

他总是觉得自己与周围这些人格格不入。

初中最后一年,他给省里举办的作文奖投稿,被评了特等奖,被保送到县里最好的高中,还给了一笔奖学金,不用像大部分同龄人那样回家务农。在城里的高中,他第一次遇到了一个愿意认真看他小说的读者。

侯群峰他们班的班花父亲是个爆发户,在县里开钢材厂,本身没什么文化,说话也很粗鄙。班花自诩是读了书的女孩子,因此不太看得起自己的父亲,反而对有文学才气的男孩子有特别的好感。

她每天下课都会来找侯群峰,问他要他上课时偷偷写的更新看。班花的人缘很好,因此带动班上其他同学都对侯群峰友善起来。那是侯群峰人生记忆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成绩上等水平,有漂亮活泼的女孩喜欢,同学们都夸他小说写的好,将来一定会成为大文豪。

他总是情不自禁地想象,自己写的小说马上能出版成书,迅速红遍大江南北。然后开签售会、改编影视作品、译成外文发行海外,成为举世瞩目的文豪。最后在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典礼上,他会站上领奖台,优雅而不失谦虚地发表自己的获奖感言:“艺术来源于生活。我所做的一切工作,不过是借文学的技巧将自己在生活中观察到的现象表达出来,以期引发大家的深思。在此我要特别感谢我的太太,是她从年少时期以来一路不离不弃的支持,才造就了我今日的成功。”

那时已经嫁给他多年的班花,会带着他们的孩子坐在台下,眼含热泪地为他鼓掌。

他的梦想在高考结束那年夏天破灭了。

班花的父亲知道了他们交往的事,不满侯群峰贫困的家境,严厉禁止班花和他继续往来。

侯群峰一开始并不知情,只是奇怪为什么班花忽然不再联系他。

直到他去县里快递站拿录取通知书那天,他刚刚拆开信封,从里面拿出心仪名校中文系的录取通知书,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人强行拖走,押进一栋小洋楼里。他才知道班花因为和他谈恋爱被她父亲禁足在家,已经绝食了两天,哭着喊他们之间是真爱,如果父亲不同意他们在一起,她宁可死。

父亲妥协了。

他叫手下的员工带来了侯群峰,告诉他自己膝下只有班花一个独女,不可能让女儿嫁到一个贫困户里去受苦。他可以接受女儿和侯群峰结婚,但侯群峰必须入赘,将来他们的孩子跟母姓。同时侯群峰也不能再去城里读大学,必须留在乡下和岳父学习打理工厂的运转,继承岳父家里的钢材厂。

侯群峰脑子里嗡嗡作响。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班花家的,也不知道自己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去名校读中文系,然后当一名作家,是他从小到大的渴望。可是读名校需要的学费、城里高昂的生活费,是他的家庭负担不起的。光是送他去读高中家里已经欠了许多外债,他下面还有两个弟弟,也到了该读书上学的年纪,还凑不出学费来。

如果他答应了班花父亲的要求,娶一个家里有钱的妻子,接手岳父的产业,这一切都不再是问题。他可以少奋斗二十年,很快成为家乡人人羡慕的青年企业家。坐拥娇妻爱子,家财万贯,简直是人生赢家的典范。

可是他真的甘心吗?

思想斗争许久,他一时想要决绝地放弃班花父亲抛来的橄榄枝,舍下这段有缘无分的爱情,勤工俭学去追求自己的梦想。一时又想按捺下自己对坎坷未来的向往,忠诚于眼前的困窘,接受平平无奇但是一帆风顺的富裕人生。

他恨不得把自己分裂成两半,一半能选择这个,一半能选择那个,这样就不用在现实和梦想的矛盾中来回摇摆,痛苦不堪。

他最终还是决定,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自己长久以来的文学之梦,明天就去向班花的父亲说明决心,于是在昏昏沉沉中睡去。

可当他再次醒来时,却发现自己站在街上,穿着干净的名牌休闲服,拿着崭新的手机。班花笑着挽着他的手,喊他老公,叽叽喳喳地问他订婚宴打算邀请哪些同学来参加。

他一脸茫然,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敷衍地应答着班花的话,他才在对话中了解到,在自己失去意识的这段时间里,他答应了班花的父亲放弃去读大学,为表决心甚至当面烧了自己的录取通知书,定下了举办订婚宴的时间。从这年暑假开始他就要逐步学习接手钢材厂的运营,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和班花结婚,一生成为替这家人打工的附庸。

怎么会这样?

他不是决定好不顾一切困难,要去追逐理想了吗?

他脸色差极了,和班花道别之后,冲回家开始研究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他穷尽了自己的想象能力,调动所有的知识,用各种手段试探自己,终于发现了一个令他不敢置信真相。

他患上了人格分裂。

在他身体里,出现了个性与他截然不同的第二人格。

第277章 剧本十三·庸世入病·十四

第二人格同样自称侯群峰,是在激烈的思想斗争中,做出了另外一种人生选择的他。那个侯群峰决定接受现实,放弃理想,入赘班花家里继承工厂,同时赚钱给自己家补贴家用。

这个副人格显然比主人格来得清醒果决,他知道主人格对写作的热爱,为了彻底斩断他继续读书的念头,干脆地烧掉了自己的录取通知书,并以最快的速度定下了婚事。

侯群峰对着镜子和那个自己对话,他疯狂地打砸镜面,质问那个侯群峰凭什么毁灭他的梦想,那个侯群峰只是冷冷一笑,说:“看看家里现在是什么情况,你居然还有脸说自己要去读书,你有没有良心?连自己都养不活,还谈什么梦想,不觉得可笑吗?”

那个侯群峰说:“想写小说什么时候不能写,一定要读大学吗?如果你真的那么爱写小说,当然可以做到一边挣钱一边兼顾写作。如果工作了,成了家,就写不了小说,那就只能证明,你对写作的热爱,都是假的。”

侯群峰真想杀了他,可是他知道那个他说的都对。

他只能忍气吞声接受了既成的事实,可他绝不愿意和那个向生活低头、甘愿入赘富贵人家的男人共用一个身份,他觉得他庸俗而且恶心。他另外给自己取了一个笔名叫“侯立谢”,既顺口好记,又极尽嘲讽之态。

白天侯群峰去工厂上班,晚上侯立谢就在家里对着电脑码字。他心里充满了对侯群峰的怨气,恨他没有骨气毫无尊严,恨他不让自己读大学,恨他毁掉了自己的梦想。他再也写不出充满灵气与洞见的文字,小说成了他发泄情绪的战场。

几年来,他沉迷于网文,尤其是赘婿,复仇,都市异能这种爽文题材。他写一个男人入赘豪门却被百般羞辱,最终毫无体面地惨死在妻子手中,此时一个睿智的灵魂从异界而来,在这具身体里觉醒,打脸妻子、脚踏岳家,成为都市兵王最终走上人生巅峰。以此来映射他对现实中一切遭遇的不满,也对侯群峰实行幼稚的报复。

他的小说引起了不少读者的共鸣,于是小火了一把,同时收到了一个叫复苏市论坛的文学网站的签约邀请。在编辑的指引下,他很快入驻网站,签约成为白金作家。

网站的宣传为他招揽来了大量人气,他拥有了不计其数的收藏、订阅、推荐、回复,冲上金榜,小说出版成册,评得网络文学奖,最终受邀参加年度文学盛典。

在他错过人生最关键的抉择,失去无数重要之物后,他终于殊途同归,走上了自己期盼的人生成功之路。

去参加盛典前一夜,他心情极好,借着酒意,难得对着镜子说了很多话。他得意洋洋地向侯群峰炫耀自己的成就,大声嘲笑侯群峰是个没有理想的庸人。

他也听说了很多和侯群峰有关的事。包括当年的班花如今侯群峰的妻子,在读完大学之后和侯群峰结了婚,可是洞房都没有就继续回去读研究生了。

她学历越来越高,眼界越来越开阔,再也瞧不起当年那个写幼稚小说的同班男生。她只对学校中受过高等精英教育的学神和教授怦然心动,每次回家都要挖苦侯群峰,说他已经沦落成和自己父亲一样无知的庸俗商人,语言粗鄙、满眼铜臭。如果不是因为父亲已经将家产交给了他,她绝不会和这样一个人结婚。

侯立谢听了,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哈哈大笑。婚姻和金钱,那是俗气的钢材厂老板侯群峰的人生,又不是他知名作家侯立谢的,有什么可气?他甚至觉得幸灾乐祸。

心情大好,他不禁多喝了二两小酒。等他从宿醉中清醒,才发现已经错过了文学年会和颁奖典礼。

他看到了视频网站上传的年会录播,顶替醉酒昏睡的他,一身西装革履的侯群峰站上了他的领奖台。那个厚颜无耻的男人,面对他的观众,接过了他的奖杯,拿着他的话筒,露出了优雅而不失谦虚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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