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童当然希望哥哥活着,他就一个疼她的哥哥。她从学校请了假,像小时候那样成天跟在哥哥身后,哥哥甩也甩不掉。
看管两天,童童身心俱疲,便给浩楠打电话。浩楠来到出租屋,要童童去上学,由他陪着乐凯。
此时,乐凯那股寻死觅活的悲痛已然缓解,他不想死了。他脑袋还缠着绷带,就跟浩楠上班去了。
未曾想到,不过半月,哥哥又手持利器,致人重伤。这次哥哥是凶多吉少了。
童童和浩楠都咨询过法律专业人士,说最少要判八年刑期,最多十五年。
如果法官认为乐凯当着警察的面刺人重伤,藐视执法人的威严,性质恶劣,那问题就更严重了,也许刑期十年起步。
哥哥住院以及拘留时期,每次童童去探望哥哥,都由浩楠陪着,两人在一起的机会就多了。童童此时陷入悲痛,神思恍惚,有浩楠的陪伴和开导,心情也就宽怀很多,她不知不觉就对这个体己知心的男人有了爱慕之情。
过去这一年,童童经常见着浩楠,她只把浩楠当成老板,当成有钱人看待,心中只有崇拜,从没去想成为他的恋人。
每次同宿舍的女生谈及浩楠,她明显能感觉到她们的嫉妒。
女生们见着浩楠,首先就痴痴地看着他宽厚的肩膀,粗壮的手臂和饱满的胸膛。
若再从闲聊中,得知他才二十四岁,已有上亿资产,更是不由得齐声惊叹。
同学们在童童面前提及浩楠,总说你那男朋友,你那个肌肉男朋友,你那个大款男朋友,她开始拒绝别人这么说,但她听久了,就习惯了,心里便想着,要是他真是我男朋友,该有多好啊!
有次,一个女生说:“童童,你要再向我们隐瞒你和那个肌肉男的恋情,我就下手了啊!”
童童听了心里一惊,她真怕这些和她同龄,整日充满爱情幻想的女生们对浩楠产生想法,并付诸行动。
她瞪了别人一样,不再说话。她这一瞪,以及沉默,是第一次向室友们无声地宣布,浩楠就是她的男朋友。
乐凯的案子还在侦办,乐凯仍被拘留。自从哥哥进了拘留所,童童晚上就回学校住了。她一个人住郊区农房,晚上怕得慌。
浩楠得知情况,就问:“前段时间你们说买房,怎么不提说了?”
“暂时不买了。”童童说。
“为什么?买了房就有固定安全的家了,不用跑那么远租房。迟早得买,迟买不如早买。”浩楠劝道。
“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没钱了,再等等吧。”童童说。
“你们的钱呢?上次听乐凯说你有一百万存款,能买两百多平米的大房子了。你不会是要买别墅吧?”
“不是,哥哥用去一些钱,又赔了别人一些钱,就不够了。”
“赔谁的钱?”
“丁丁的爸爸妈妈!”
“哦?赔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