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真是打不过这货呀……
然而在我写完第一百章 的结局时,当故事行进到最后,陆怜生对于凯说出“你也被录用了”时,如此丧的我还是被小小地治愈了一下。
我忽然觉得,似乎应该多写一写这样的故事,我想,也许写的够多,就能催眠自己,也能催眠阅读我故事的读者大佬们。而如果我们都相信,每一段故事都该有个美好的收梢。都相信,只要付出努力,就一定会获得相应回报。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老天爷会不会迫于“舆论压力”而不得不改变他的做法,祂会不会不情不愿地说:
哎呀,我做事好像是有点过分啦。要不,就对你们这帮小崽子好一点儿吧!
虽然这种概率很低,但是,万一呢。
说了这么多有的没的,其实是因为单篇发表的最低字数是2000。
嗯。你猜的没错,今天除了“我是个男生”这句之外,其他都是凑字数的,你们都白看啦。
总之,就像我之前嘀咕的那些,读者喜欢故事里的人物,喜欢故事里的情节,其实就是喜欢……哎呀,又害羞了呢。
深吸口气,结束语了结束语了。
——读者喜欢故事里的人物,喜欢故事里的情节,其实就是喜欢我。
所以,嘿嘿。
谢谢你们喜欢我的故事。
谢谢你们喜欢我。